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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期 “最美检察人”之秉公司法候选人——汤隽

2016-08-25 越城检察


2016年4月,绍兴市检察院启动绍兴市检察机关首届“最美检察人”评选活动,寻找绍兴市检察机关中的“五美”:秉公司法之“最美”、执法为民之“最美”、清正廉洁之“最美”、敬业奉献之“最美”、传承美德之“最美”。活动启动以来,经两级检察院推荐报名、资格审查后,已产生35名“最美检察人”候选人。我们将陆续推送“五美”候选人事迹,并在八月中下旬对“五美”进行集中投票,选出每一“美”中的两位候选人。此次活动,我院推选出了五名优秀检察干警参加“最美检察人”评选,从本期微信开始,将陆续为大家展示越检“五美”的风采,本期推送我院秉公司法之“最美”候选人——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汤隽同志的事迹。








     汤隽1980年出生,现任越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公诉科科长。从事检察工作14年来,力求让每个案件都彰显公平正义,她先后荣获绍兴市检察机关第二届、第三届“十佳公诉人”、浙江省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公诉人”称号,2011年、2013年、2016年3次入选浙江省优秀公诉人才库,被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









让每一个案件都彰显公平正义

“每当一个案件最终得到准确、公正地判决,得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我的心里就会有满满的获得感和价值感。”这是汤隽从检14年来最深的体会。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

每次开庭,汤隽都思路清晰,反应敏捷,凛然的正气让犯罪分子难逃恢恢法网,义正词严的辩驳也常常叫辩护人暗暗佩服。

2006年震惊浙江乃至全国的张某黑社会案件至今还让人记忆犹新。此案共涉及35名犯罪嫌疑人,罪名多达14个,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以汤隽为主的年轻检察官发挥了生力军的作用。庭审中,控辩双方的对抗极为激烈,因为几乎每个被告人的辩护人都替当事人作无罪辩护,但汤隽的庭前工作扎实细致,当辩护人抛出一个又一个尖锐的问题,汤隽都能从容不迫、有理有节地予以反击,并把各种收集到的证据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在法庭上进行直观的演示。最终涉案的35名被告人均被法院以起诉罪名作了有罪判决。

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汤隽心里,有着对检察事业满溢的热爱,对公平正义不懈地追求。

“汤科长,谢谢你,让我有了公正的处理结果。”2013年3月的一天,绍兴平水镇的村民凌某将一面“匡扶正义、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了汤隽的手里。

凌某曾是一起手机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这本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被害人陈述自己放在桌上的手机被人拿走,而凌某在公安侦查阶段也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这个手机其实是我捡来的……”提审中,凌某不经意的一句话,立刻引起了汤隽的注意。经过进一步的讯问,凌某称该手机是自己在楼道的地毯上捡的,因为确实拿了不是自己的东西,心里一害怕,就承认了“犯罪”行为。

为了查清案件真相,汤隽立即赶赴案发现场踏勘,并仔细询问了被害人及其周围同事,了解到被害人其实也不十分确定自己的手机是在哪里丢失的,同时还发现被害人当时所穿的裤子裤袋上有一个破洞。在对收集到的大量客观性证据进行细致分析后,汤隽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凌某是秘密窃取被害人的手机。最终,公安机关对该案作了撤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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